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安徽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銅陵市原安徽星辰化工有限公司地塊土壤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意見的函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安徽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銅陵市原安徽星辰化工有限公司地塊
土壤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意見的函
安徽銅陵郊區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銅陵市原安徽星辰化工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修復效果評估報告》(以下簡稱《效果評估報告》)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環辦土壤〔2019〕63號),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委托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組織專家對《效果評估報告》進行了評審,形成專家評審意見和技術評估意見?,F將專家評審意見和技術評估意見印送你單位,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落實。
一、專家評審意見和技術評估意見認為:《效果評估報告》框架完整,編制較規范,內容較全面,按專家意見對有關內容進行了調整、充實,評估結論總體可信。該地塊經修復治理后已達到風險評估確定的修復目標,符合規劃用地性質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符合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中移出的條件。
二、你單位應嚴格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責任與義務,按照 《效果評估報告》和技術評估意見提出的要求和建議,落實后期環境管理要求,并及時將相關信息和技術文件上傳至“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系統”。
三、銅陵市生態環境局要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加強對該地塊的日常監督管理,指導、督促土壤污染防治責任人落實后期管理要求。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安徽省自然資源廳
2021年7月9日